1、《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壹百九十七條,訊問犯罪嫌疑人,必須由偵查人員進行。訊問的時候,偵查人員不得少於二人。
訊問同案的犯罪嫌疑人,應當個別進行。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四十條,在調查取證時,人民警察不得少於二人,並表明執法身份。
1、《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壹百九十七條,訊問犯罪嫌疑人,必須由偵查人員進行。訊問的時候,偵查人員不得少於二人。
訊問同案的犯罪嫌疑人,應當個別進行。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四十條,在調查取證時,人民警察不得少於二人,並表明執法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