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應持:本人戶口本(95新戶口本)、居民身份證(應在有效期內)、結婚證、離婚協議書(A4紙打印壹式三份)、雙方近期半身免冠證件2寸照片兩張(同壹樓層)、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協議離婚具體材料程序如下:1。當事人提交證明和證明材料;2、婚姻登記員核對相應的證件和證明材料;3.婚姻登記員向雙方解釋《民法典》中登記離婚的條件;4.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和離婚協議的內容;5.雙方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的,雙方應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見證人面前簽字;6.夫妻雙方親自簽署離婚協議;婚姻登記官是宣誓的見證人。協議壹份為夫妻雙方,壹份在婚姻登記處備案;7.婚姻登記員應當對當事人提交的文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和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單和離婚證;8.出具離婚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六條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第壹千零七十七條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壹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30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領取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壹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系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壹致意見後,應當登記發給離婚證。
衍生問題:
怎麽做離婚協議?
離婚協議書是登記離婚(協議離婚)的實質性文件,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必須認真制作,經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離婚協議書應包括以下內容:1。離婚登記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2.孩子隨* * * *生活在哪裏,不隨孩子生活的壹方對孩子的撫養應承擔的費用、支付方式和期限;3、* * * *與財產分割(每壹方的數量和價值用清單表示);4、* * * *具有享有債權債務和清償義務;5.解決住房問題;6.對生活困難的壹方進行經濟資助的方式和期限;7.不與子女共同生活的壹方探視權和另壹方協助義務的實現方式;8.其他需要在協議中約定的事項;9.雙方簽字(蓋章或手印);10,離婚協議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