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藝術簽名 - ”不稱職,什麽時候可以換物業

”不稱職,什麽時候可以換物業

物業服務涉及到的是整個小區的業主,因此,物業公司聘用和撤換都應該實在全體業主的意見壹致的情況下做出。這時候業主大會就顯得尤為重要了。如果您的小區沒有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那麽就應該按照以下的步驟,逐步趕走不作為物業公司。

壹、籌建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

1.發起籌備:需要征集5%(人數和專有面積均須超過)以上的業主簽名,支持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

2.向所在街道辦事處申請予以協助:根據《物權法》和《寧波市物業管理辦法》,街道辦事處有責任提供籌備協助。

3.組建業主大會籌備組:需要4-10名業主代表和壹位開發商代表。根據現在的行政文件,籌備組長由辦事處指定。

這裏需要特別註意:第壹,業主代表至少應有8名以上,才能保證不被分化瓦解;第二,籌備組長應要求由公益律師擔任,居委會工作人員和其他小區業委會主任等均無力承擔相應責任。

4.籌備工作:包括起草《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征集業主委員會候選人,準備業主大會會議方案等。

這裏需要註意的是:第壹,政府指導意見和指導文件,均不具備強制力;第二,《規約》和《規則》要盡可能保證將來能順利開展工作,政府的示範文本不可照搬;第三,此階段應盡可能擴大宣傳面,讓業主們都了解到進展情況;第四,要習慣於把開會過程錄像,每次籌備會議都要有簽到和決議簽字,和政府工作人員意見往來,關鍵問題都要有書面文件備存,要求對方簽字蓋章。第五,每壹個籌備步驟都要讓籌備組長簽字,簽字文件至少2份以上,其中壹份要保存在最為可信的業主代表手裏。

5.組織投票:此階段應盡可能多地收集表決票,至少在65%以上,才能確保籌備成功。

6.公示及備案:按照現在的行政規範,只要文件齊全,當時即可完成備案。

二、由業主委員會提出解除現有物業公司業主大會通過

如果業主需要更換物業公司,應召開業主大會,由業主集體商定或書面表決來決定。解聘或選聘物業公司需經二分之壹以上業主同意。

三、選聘新的物業公司解決業主問題

在召開解聘原有物業公司後,由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新選聘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通過以上三步就將原有不作為的物業公司換掉了。業主在平時正貨重要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在和物業公司協調管理時做到有理有據。面對不作為的物業公司也應該勇敢捍衛自己的權利。希望對您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