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來說:
1、孩子沒穿校服,壹定有他的原因。而當老師發現他沒穿校服以後,可能沒有問清楚原因就批評學生了。而對於學生來說,可能是非常委屈的。所以,當學生發生了與校規不符的事情以後,要先了解學生這樣做的原因,然後加以引導,讓學生認同並自己做出正確的決定,不能把大人的意見強加於孩子。
2、在孩子罵老師以後,老師仍然沒有正確引導,相反是進行體罰。這更增加了孩子對這件事情的不滿,可能在很長壹段時間裏,他都會耿耿耿於懷。所以,當學生出現了罵老師這些過激的行為以後,千萬不能再進行體罰。而應該搞明白事情的發展過程,和學生壹起分析這件事情究竟是如何發生的,會產生怎麽樣的後果,優秀的學生會怎麽樣處理這樣的事情等等,和學生壹起反思這件事情,讓他自己去體會這件事情的對與錯,然後讓他自己試著去尋找解決的辦法及他自己應該承擔怎麽的責任。並讓學生做出壹個相關的承諾。
3、當這件事情已經發生以後,家長如何處理。妳並沒有說妳是如何跟孩子溝通的。這裏提點建議:類似情況發生以後,家長不能直接批評孩子,這只會增加孩子的不滿情緒;家長也不能當孩子的面批評老師,說老師不對,這會讓孩子更加仇恨老師。所以,家長在了解到這件事情以後,要心平氣和的和孩子壹起把這件事情的發生原因和發生經過梳理壹遍,和孩子壹起來分析發生這樣不愉快的事情的原因。壹起假設如果當初沒有發生這樣的事情,那會有怎樣美好的結果。在分析的整個過程中,家長最好不要給任何肯定或否定,所有的肯定和否定讓孩子自己去把握,家長在這個過程當中所要做的就是及時的引導,把孩子的結論往正面積極的方向去引導。直到孩子的結論是妳內心所希望的。
4、老師也好,家長也好,都不能以自己的思維去衡量孩子,更不能以自己的標準去要求孩子。我們所要做的就是把孩子的思維往我們的要求這個方向去引導,讓孩子自己跟著我們的思維或標準去做出他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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