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勞動合同的章應該蓋在哪裏?
(1)需要加蓋尾簽。
(2)如果有多頁,可以覆蓋接縫。
(三)金額等處不需要蓋章,大寫和小寫均可。
(4)手寫後如有變更,雙方應蓋章。勞動合同的生效要件之壹是雙方必須簽字蓋章。沒有用人單位的公章,勞動合同無效。但如果合同是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簽訂的,且合同有勞動合同的內容,且雙方均已實際履行,那麽該合同可以作為勞動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依據。勞動部門的鑒定不是勞動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只要雙方意思壹致,簽字蓋章,勞動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就可以生效。
勞動合同專用章、人事專用章或人事部門印章屬於內部印章,經用人單位授權後在勞動合同上加蓋這些印章才有效。但印章必須由公安機關備案,並以公開形式公示。法人章就是公司章,所謂法人章就是法人代表,不用蓋章。也可以在合同上蓋章。在某些場合,尤其是雇主和勞動者之間,如果證據對勞動者有利,其他章節就有很大機會被認可。
二、簽訂勞動合同的註意事項
(壹)與合同簽訂和履行有關的發票、交貨憑證、匯款憑證、驗收記錄、傳真、信函等紙質資料;
合同談判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電子郵件、電子數據交換、網上聊天記錄、手機短信、電子簽名等電子數據。
(三)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變更合作協議,包括數量、價格、交貨或付款期限,也要留下書面證明。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如果需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且需要註意的是,在合同蓋章的時候,需要在末尾蓋章。手寫後如有更改,雙方應蓋章。勞動合同的生效要件之壹是雙方必須簽字蓋章。沒有用人單位的公章,勞動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