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論文署名的方法:
1、主要收集數據者,對數據進行分析和總結,執筆撰寫文稿。作為第壹作者。
2、課題負責人參與整個研究過程,數據分析討論,文稿修改等。作為通訊作者。
3、所有本研究組的碩士、博士、博士後,凡是在本研究組學習工作期間受到研究組的相關經費支持而獲得的所有數據和相關資料,在撰文發表時,第壹單位必須是實際研究單位。
4、研究組任何成員(無論離開的還是在學的),在發表與本組相關的學術論文時,成稿後必須經過本研究組的討論和集體修改,方可投稿。任何人在沒有通過研究組的修改討論時,都不得擅自投稿。
5、進入本研究組的博士生、博士後,在總結發表其在碩士期間和博士期間的數據時,作者單位都要署原工作和學習單位,通訊作者原則上是原導師。
擴展資料:
學術論文署名容易出現的錯誤:
1、論文署名不完整或者夾帶署名。
2、不能堅持對參與科研實踐過程並作出實質性貢獻的學者進行署名的原則,而是進行榮譽性、饋贈性和利益交換性署名;論文署名排序不當。沒有體現作者對論文貢獻程度,不是由論文作者***同確定署名順序;第壹作者或通訊作者數量過多;冒用作者署名。
3、在學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冒用其姓名作為署名作者。應在論文發表前應讓每壹位作者知情同意,並認可論文的基本學術觀點。
參考資料:
國際檢驗醫學期刊雜誌 -論文的署名原則
改革網-關於在學術論文署名中常見問題或錯誤的誠信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