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藝術簽名 - 2019年秋季湖北孝感市孝南區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2019年秋季湖北孝感市孝南區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壹、認定條件

 1.身份條件: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持有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或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由學校集體辦理)在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區的中國公民。

 2.思想品德條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3.學歷條件:

 (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院校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3)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院校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4)2011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師範教育專業畢業人員可直接認定(學歷不作提升),須提供教育學、心理學成績以及教育實習合格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2011年及以前非全日制師範教育專業畢業人員,須提供國家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且在有效期之內。

 4.專業要求:凡2012年及以後入學的師範專業畢業或非師範專業畢業者,都需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取得筆試面試合格證。其中,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科目為綜合素質、保教知識與能力,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采取計算機化考試。初中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的所有科目均采取紙筆考試。筆試各科成績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詳情請與孝感市教育局考試中心聯系,統考成績全國有效。

 5.普通話水平:申請語文學科、全科或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普通話水平須達到國家標準二級甲等及以上;申請其它學科教師資格者,普通話水平達到國家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

 6.身體條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醫院體檢合格方可。所有體檢項目必須完檢,省人民醫院為疑義問題終檢醫院。

 二、認定程序

 1.報名

 (1)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2019年9月23日至10月10(國慶期間網報系統關閉)日之間的每個工作日7:00-17:00,申請人請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網上註冊、報名,填寫相關信息。網上填報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因錯報、瞞報所造成的後果由申請人自負。

 (2)申請人先核對所填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後提交報名信息。報名信息填寫好後,請申請人自行打印《書》和《湖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註:下載表格請勿更改格式)。

 2.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為2019年10月11日至月18日(有效工作日)。網上報名成功後,申報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到孝南區教育局401室現場確認(孝感市孝南區槐蔭大道238號)。網上報名必須經現場確認通過後方可生效,未進行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棄權。現場確認通過後再到指定醫院體檢。

 申請人員到現場確認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證原件(有效期內)。

 (2)學歷證書原件(學歷信息經過學信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並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認定系統能驗證的可不提交)。

 (4)《個人書》(在網上報名界面下載打印、本人簽名拍照後、在填寫報名信息時按程序要求上傳)。

 (5)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上自行打印,認定系統能驗證的可不提交)。

 (6)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7)申請人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以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註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研究生證)原件。

 (8)《湖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湖北省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A4紙正反打印。(見附件1、附件2)

 (9)申請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1張(正規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報上傳的相片壹致,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10)孝感市孝南區教師資格認定材料明細表(見附件3),特別提醒:所有不能在網上自動比對的原件,都要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和相關證明。

 3.體檢。

 經現場確認通過後,符合幼兒園教師、小學教師和初中教師資格報名條件的申請人員於2019年10月19日至20日上午8:00到孝感市中醫醫院(董永公園東)進行體檢(因個人原因不能按時參加體檢的人員,可適當提前或延後2天體檢)。體檢時帶本人身份證、體檢表(貼照片),空腹。

 4.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生體檢要求同上3。

 5.其他事項:請申請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申請人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的,壹經查實,依據相關法規,將會受到“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的處罰。被撤銷教師資格者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喪失教師資格者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6.頒發證書。經認定合格的教師資格申報人員於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21日(有效工作日)到認定機構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7.特別聲明:鑒於中國教師資格網啟用了新的信息系統,本公告發布後,我局還將視新系統運行情況對公告相關內容做適當調整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