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血管理制度如下:
1、輸血治療前,經管醫生必須與病人或家屬談話,並簽署輸血治療同意書。
2、護士接到輸血醫囑後,從電腦上打印標本采集單,正確準備試管,並將條碼粘貼在經管醫生填寫好的《臨床輸血申請單》及試管上。
3、護士根據醫囑,完善輸血全套、血型、交叉配血等各項化驗檢查。
4、凡申請輸註紅細胞、全血者,護士必須持《臨床輸血申請單》和貼好條碼的試管,醫護2人至床旁核對患者的腕帶,清醒患者請患者陳述自己的姓名,確認患者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等信息無誤後方可采血。
5、同時有二名以上患者需進行血型檢查或交叉配血時,必須壹人壹次分別采集血標本,嚴禁壹次采集兩名或以上患者的血標本。
6、護士采集標本並經2人核對簽名確認後,由支助中心工作人員將血標本與《臨床輸血申請單》送交輸血科,雙方進行核對並簽名。
7、輸液科血液準備好後,支助中心工作人員憑《領血證》到輸血科領取血液,采用冷鏈密閉式轉運。
8、輸血前、輸血時、輸血後,均應嚴格執行輸血“三查十對”制度,並做好簽字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