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要重視電話回訪
電話回訪是指保險公司銷售壹年期以上人身保險產品後,在猶豫期內對客戶進行回訪,告知並確認投保險種的權益義務。
保險出險後消費者最關心的是案件的進程和理賠狀況,保險公司壹般是以服務專線電話回訪,或采用現場查勘服務跟蹤回訪方式進行,壹是了解保險公司服務人員對案件處理情況;二是宣導索賠流程,方便後續索賠。通過回訪體系的貫穿到服務流程中,幫助客戶解決在索賠過程中遇到的難題。
電話回訪內容
發布的《人身保險業務基本服務規定》第十五條規定,人身保險新單業務回訪應包括以下內容:(壹)確認受訪人是否為投保人本人;(二)確認投保人是否購買了該保險產品以及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是否按照要求親筆簽名;(三)確認投保人是否已經閱讀並理解產品說明書和投保提示的內容;(四)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保險責任、責任免除和保險期間;(五)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退保可能受到的損失;(六)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猶豫期的起算時間、期間以及享有的權利;(七)采用期繳方式的,確認投保人是否了解繳費期間和繳費頻率。《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對投資連結保險投保人的回訪應當包括以下內容:(壹)確認投保人是否購買了該保險產品以及投保人是否在投保單上親筆簽名;(二)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猶豫期的起算時間、天數以及猶豫期享有的權利;(三)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四)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投資連結保險的投資回報是不確定的,實際投資收益可能會出現虧損;宣傳材料上的利益演示僅基於假定的投資收益,不代表未來的實際收益;(五)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費用扣除項目及扣除的比例或者金額;(六)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退保可能產生的損失。
接聽保險公司專線回訪時,壹是要認真傾聽專線電話的告知事項;二是要及時提出我們的保險服務需求,實現我們與保險公司的互動和溝通;三是留下準確的個人信息和最方便的聯系方式,如有變化及時變更,以保證在第壹時間享受到保險公司的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