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囑是指醫師在醫療活動中下達的醫學指令,由醫師在醫療過程中下達,內容包括藥物治療、診斷、患者註意事項等,醫囑內容及起始、停止時間應當由醫師書寫,應當具體到分鐘,如需停止,用紅色筆在停止醫囑的第二橫線上交叉寫出“停止”字樣並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