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服務證怎麽辦理?
壹、壹胎生育服務證辦理手續介紹
1.申請對象條件:合法結婚且無子女(包括無親生子女、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的夫妻擬生育第壹個子女
2.辦理流程:
第壹步:領取表格夫妻在孕期內到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辦理妊娠登記,由專幹向其宣傳《條例》有關規定並發給生育證發放登記表
第二步:準備材料夫妻按要求在登記表上填寫基本情況,並由雙方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簽署意見並簽名蓋章後,向辦證方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計劃生育專幹(以下簡稱村級專幹)提交下列材料:
1、生育證發放登記表(夫妻在孕期內到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辦理妊娠登記,由專幹向其宣傳《條例》有關規定並發給生育證發放登記表)
2、結婚證;
3、夫妻雙方戶口簿;(提供夫妻雙方的戶口本原件及壹份復印件(A4紙),家庭戶復印戶口本首頁,全部戶口登記頁。集體戶口本應提供夫妻雙方的戶口登記頁。)
二胎(多胎)生育服務證辦理手續介紹
提交材料清單:
1.再生育審批表(點擊下載);
2.結婚證(屬再婚的還需提供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調解書)原件及復印件;
3.符合再生育條件的其它證明材料;
4.戶口簿、夫妻雙方居民身份證及其復印件,1寸免冠近照2張;
5.按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九條?提倡壹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生育第壹個、第二個子女實行免費登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