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人員通過日常巡視及安全檢查,發現違規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立即發出監理指令。
(1)口頭指令
監理人員在日常巡視中發現施工現場的壹般安全事故隱患,凡立即整改能夠消除的,可通過口頭指令向施工單位管理人員予以指出,監督其改正,並在監理日記中記錄。
(2)工作聯系單
如口頭指令發出後施工單位未能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或者監理人員認為有必要時,應發出《工作聯系單》,要求施工單位限期整改,監理人員按時復查整改結果,並在項目監理日誌中記錄。
(3)監理通知
當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後,安全監理人員認為有必要時,總監理工程師或安全監理人員應及時簽發有關安全的《監理通知》,要求施工單位限期整改並限時書面回復,安全監理人員按時復查整改結果。《監理通知》同時抄報建設單位。
(4)工程暫停令
當發現施工現場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時,總監理工程師及時簽發《工程暫停令》,暫停部分或全部在施工程的施工並責令其限期整改;經安全監理人員復查合格,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後方可復工。
這些內容都可以席寫在安全監理日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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