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在旅行過程中遇到旅遊服務質量問題,如吃出天價菜單,合法權益受損時,可以立即去當地旅遊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投訴;如果遊客已旅行歸來,可到組團社所在地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部門遞交投訴狀,或者向消費者協會投訴,亦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旅遊者向法院提起訴訟並已被法院受理的案件,消費者協會、旅遊質監部門將不再受理。
在旅遊的時候,遭遇天價菜的當下,消費者最好不要當場跟它們起沖突,免得引起爭執,威脅到自己的人身安全,可以事後再進行維權。
“天價菜單”的頻頻出現,主要原因在於經營者缺失誠信,或者作虛假的、引人誤解的宣傳,或者強制交易。對此,壹方面,經營者必須依法誠信經營,履行法律規定的提示說明義務,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另壹方面,消費者也要提升自我保護意識,事先詢問清楚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格等信息,壹旦遭遇“天價菜單”,及時保存相關證據。
經營者不標、錯標、漏標或不按規定方式標價,或者標註的價格經查遠超正常的市場價,也可被視作非明碼標價,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我國旅遊法第五十四條明確規定,景區、住宿經營者將其部分經營項目或者場地交由他人從事住宿、餐飲、購物、遊覽、娛樂、旅遊交通等經營的,應當對實際經營者的經營行為給旅遊者造成的損害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