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羽舉的鼎三百五十斤。
在史記的記載中這個大鼎是700多斤,按照不同時間的重量計算方式換算下來,秦漢時期的壹斤約等於現在的半斤,那麽,當時的壹千斤就是現在的五百斤,七百斤就是三百五十斤。
《史記·項羽本紀》:籍長八尺余,力能扛鼎,才氣過人,雖吳中子弟皆已憚籍矣。
譯文:籍身高八尺有余,力大能舉鼎,才氣超過常人,即使是吳中當地的年輕人也都很敬畏他了。
擴展資料
典故:
楚霸王姓項名籍字羽,公元前232年生於下相(今宿遷)城南梧桐巷。
公元前206年項羽踏平鹹陽,封劉邦為漢王,自己稱西楚霸王,此後人們便尊稱項羽為霸王。
在宿遷民間關於“霸王舉鼎”的典故流傳著兩個不同版本的傳說。
壹個是說,秦末,農民起義風起雲湧,24歲的項羽和叔父項梁在江南起兵。
為了擴大力量,項梁派項羽去聯絡桓楚壹起反秦。
桓楚趾高氣揚地說:“妳能敵萬人,我們就服妳,院中有壹大鼎,足千斤,妳能舉得起嗎?”項羽先讓桓楚手下4名健壯的大漢壹起舉鼎,然而大鼎卻像生了根似的絲毫未動。
然後,他自己撩起衣襟,大步走到鼎前,握住鼎足,運起力氣大喝壹聲“起”!生根似的大鼎被高高舉起,而且三起三落。
於是,桓楚滿口答應,合兵從羽起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