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關於慈善基金的法律規定,每年只需花出5%的錢,剩下的95%可以用來投資,使慈善本金不斷放大,從而滾動增值,繼續做慈善。這就是洛克菲勒等基金能持續百年的原因。[1] 而目前中國對公募基金的規定是,基金會用於公益事業的支出,不得低於當年收入(接受募捐、資本運營收入)的70%。如果壹個人把自己的資產全捐出來,那當年花掉70%,這錢大約三年就不見了。 全球首富比爾·蓋茨在宣布退休時,將580億美元的個人資產全部捐給自己和妻子名下的基金會,創造了“裸捐”之最。 蓋茨基金會,2003年以268億美元的資本獲得了高達39億美元的投資報酬,利潤率高達15%左右,每年只要將總資產的5%用於捐贈,就可以使整個基金會獲得減免稅收好處,是資本主義的壹種“賺錢方式”。 總之,美國有壹些健全清晰的法律法規,構成了可持續發展的基金的遊戲規則,而中國目前不具備這樣的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