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
自1996年起,中國確定每年3月份最後壹周的星期壹,為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設立這壹制度是為全面深入地推動中小學生安全教育工作,大力降低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率,切實做好中小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促進他們健康成長。
安全事故已經成為14歲以下少年兒童的第壹死因。 校園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學習方面的安全隱患有20多種:食物中毒、體育運動損傷、網絡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災火險、溺水、毒品危害、性侵犯、艾滋病等。
有專家指出,通過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80%的意外傷害將可以避免。為全面深入地推動中小學安全教育工作,大力降低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率,切實做好中小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促進他們健康成長,國家教委、勞動部、公安部、交通部、鐵道部、國家體委、衛生部1996年初聯合發出通知,決定建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制度。當年3月25日,時任中***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李嵐清在全國中小學生第壹個安全教育日發表電視講話,要求全社會都要關心中小學安全工作。
擴展資料:
法定義務
關於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義務,國家安全法第77條明確規定了以下幾個方面:
(壹)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於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
(二)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三)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四)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百度百科-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