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雙方都存在違章行為的,對事故發生存在同等責任的,則雙方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
2、如果事故是由於壹方存在違章行為的過錯導致的,則由這壹方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如果對方完全不存在過錯的,則這壹方需要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如果對方也存在壹定過錯的,則對方承擔次要責任;
3、如果雙方都是正常行駛不存在過錯的,則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對於造成特大事故,負次要責任以上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重大事故,負同等責任以上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輕微事故,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處5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並處吊扣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