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字典詞典 - 《法哲學原理》作者弗裏德裏希·黑格爾的生平簡介是怎樣的?

《法哲學原理》作者弗裏德裏希·黑格爾的生平簡介是怎樣的?

弗裏德裏希·黑格爾(1770~1831年),德國古典哲學大師,西方法哲學的主要代表。黑格爾出生於德國西南部的斯圖加特城的壹個官僚家庭。他從小聰明好學,成績優秀;1788年進入圖賓根大學神學院,前兩年學神學,後三年攻哲學,1793年畢業。大學畢業且取得學士學位後,黑格爾先後在瑞士和德國任家庭教師多年;在此期間,他系統研究謝林·費爾特的著作。1801年,黑格爾取得了耶拿大學編外講師資格,1805年靠歌德的幫助升為副教授。這時,他開始撰寫《精神現象學》,並於1806年在普法耶拿大戰前夕匆匆完稿,攜稿外出逃避戰禍。由於戰爭,大學停課,1807年,他只好去班堡當了壹段時間的報紙編輯。

從1806年到1816年,黑格爾當紐倫貝格壹所文科中學的校長,在這期間寫成了《邏輯學》這壹主要著作。1816年秋,黑格爾去海岱大學任哲學教授。在那裏著寫並出版了他那部著名的《哲學全書綱要》。這部書使他名聲大震,1818年應普魯士政府的聘請,擔任柏林大學教授,成為官方哲學家。在柏林大學期間,他的研究進壹步從宗教哲學、倫理學拓展到歷史哲學、美學、法學等領域。並於1821年出版了他的那本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法哲學原理》,這也是他法律思想的代表作。黑格爾以自己淵博的知識,龐大的理論體系,使自己的學術影響遠遠地超出了德國。他還擔任大學評議會委員,並於1830年,被選為柏林大學校長。1831年11月14日,黑格爾因患霍亂在柏林去世。

他的主要著作有:《精神現象學》、《邏輯學》、《自然哲學》、《精神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