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適齡兒童如因各種原因要到外地接受義務教育的,如對方學校要求提供“就讀聯系函”,可到戶口所在區教育局學籍管理處憑戶口簿開具。
“就學聯系函”主要是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的相關要求提出的,由適齡兒童家長到原戶籍地鄉(鎮)以上教辦(已撤消教辦的,可由鄉(鎮)政府出具)或縣、區教育局出具,沒有統壹的格式要求。
主要內容是:證明適齡兒童的姓名、戶口所在地、年齡、性別;說明借讀理由(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在何地居住、就業);向居住地教育部門提出借讀申請。
擴展資料
主要內容是:證明適齡兒童的姓名、戶口所在地、年齡、性別;說明借讀理由(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在何地居住、就業);向居住地教育部門提出借讀申請。
就學聯系函樣本
就學聯系函
XX市XX縣(區)教育局:
茲有我市居民:、在市區務工,(工作單位:),其子、女(年月日出生,戶口所在地:)需隨父母壹起生活,現借貴校就讀年級,請學校接納為感。
此致
敬禮
區教育局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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