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毒品預防教育。
禁毒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禁種、禁制、禁販、禁吸並舉的方針。實行政府統壹領導,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國務院設立國家禁毒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國的禁毒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設立禁毒委員會,組織、協調、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禁毒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禁毒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將禁毒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國家鼓勵對禁毒工作的社會捐贈,並依法給予稅收優惠。國家鼓勵開展禁毒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先進的緝毒技術、裝備和戒毒方法。
國家鼓勵公民舉報毒品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