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的意思是指出力、服務;功能、效驗。
效力,讀音xiào lì,漢語詞匯,釋義:指出力、服務;功能、效驗。出自:《後漢書·方術傳上·許楊》:明府今興立廢業,富國安民,童謠之言,將有徵於此,誠願以死效力。晉葛洪《抱樸子·審舉》:故思賢之君,終不知奇才之所在;懷道之人,願效力而莫從。
分詞解釋:效(拼音:xiào),是漢語通用規範壹級字。此字始見於商代甲骨文。此字本義指訓誡、教誨,引申指效法,又引申指效驗、檢驗。秦簡中的效律就是查驗官府物資財產的法律。還通交,指交納。甲骨文、金文中用作人名。
力(拼音:lì )是漢語通用規範壹級漢字(常用字)。此字始見於商代甲骨文及商代金文,其古字形像耒(壹種原始的農具)。力的本義即耒,用耒耕作需有力,故引申為氣力的力。
力字由力量又特指體力勞作,又引申泛指壹般的能力、效能。用作動詞,表示盡力去做。力是漢字部首之壹,序號23。凡與力氣、力量有關的字多從力,如:勞、動、勤、勉、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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