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譯文
曹沫是魯國人,因為英勇而為魯莊公辦事。魯莊公欣賞他的勇氣。(當時)曹沫做魯國的將軍,跟齊國作戰,多次戰敗而逃。魯莊公害怕了,就獻遂邑(這個地方)給齊國來求和。但魯莊公還是讓曹沫做將軍。齊桓公答應跟魯莊公在柯地相會並結盟。
齊桓公和魯莊公在壇上結盟以後,曹沫手裏拿著匕首挾持齊桓公,齊桓公左右的侍從沒有壹個敢動,齊桓公於是問曹沫說:“妳想要做什麽?”曹沫說:“齊國強大而魯國弱小,可是妳們強大的齊國侵略魯國也已經太過分了。
現在魯國都城的城墻倒下來就會壓到齊國的邊境。您還是好好考慮壹下該怎麽做吧。”齊桓公於是答應全部歸還魯國被侵占的國土。齊桓公說完以後,曹沫扔下匕首,走下壇,面朝北方坐在群臣的位置,臉色沒有改變,說話跟原來壹樣若無其事。
齊桓公很生氣,想違背約定。管仲說:“不能這樣做。如果為了貪圖小利來使自己痛快,就會在諸侯間失去信義,最終失去天下的援助,不如把土地給他們。”於是齊桓公就把所侵占的魯國土地歸還魯國。曹沫多次戰敗所失去的土地也全部回到魯國手中。
二、原文
曹沫者,魯人也,以勇力事魯莊公。莊公好力。曹沫為魯將,與齊戰,三敗北。魯莊公懼,乃獻遂邑之地以和。猶復以為將。齊桓公許與魯會於柯而盟。
桓公於莊公既盟於壇上,曹沫執匕首劫齊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動,而問曰:“子將何欲?”曹沫曰:“齊強魯弱,而大國侵魯亦以甚矣。今魯城壞即壓齊境,君其圖之。”桓公乃許盡歸魯之侵地。
既以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壇,北面就群臣之位,顏色不變,辭令如故。桓公怒,欲倍其約。管仲曰:“不可。夫貪小利以自快,棄信於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與之。”於是桓公乃遂割魯侵地。曹沫三戰所亡地盡復予魯。
三、出處
西漢司馬遷的《史記·刺客列傳》。
擴展資料壹、曹沫執匕首劫齊桓公的目的
迫使桓公歸還曹沫與魯國三次作戰中丟失的土地。
二、作者簡介
司馬遷(前145年-不可考),字子長,夏陽(今陜西韓城南)人。西漢史學家、散文家。司馬談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陵敗降之事辯解而受宮刑,後任中書令。發奮繼續完成所著史籍,被後世尊稱為史遷、太史公、歷史之父。
司馬遷早年受學於孔安國、董仲舒,漫遊各地,了解風俗,采集傳聞。初任郎中,奉使西南。元封三年(前108)任太史令,繼承父業,著述歷史。
他以其“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壹家之言”的史識創作了中國第壹部紀傳體通史《史記》。被公認為是中國史書的典範,該書記載了從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期,到漢武帝元狩元年,長達3000多年的歷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魯迅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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