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引證詳解:以言行侮弄羞辱別人,使對方人格或名譽受到損害。《後漢書·張敏傳》:建初中,有人侮辱人父者,而其子殺之。唐韓愈《張君墓誌銘》:且相約: 張禦史長者,毋侮辱……無庸殺,置之帥所。曹禺《雷雨》第三幕:可是這個人不應該亂侮辱父親的名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