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人格完善
人格完善是理想自我與現實自我的統壹在心理學上,人格(personality)泛指壹個人獨特的、相對穩定的行為模式。我們日常生活中所說“人格”,如說某某人人格高尚,某某人人格卑劣或某某人缺乏人格,這是從倫理道德的觀點出發,使用“人格”壹詞對人行為的評價,與心理學所說的“人格”含義是不壹樣的,用心理學家的話說,每個人都有其獨特的人格,因此,沒有人會沒有“人格”的。美國著名心理學家羅傑斯(C. Rogers)提出,每個人都有兩個自我:現實自我(ideal self)與理想自我(actual self)。其中前者是個人在現實生活中獲得的真實感覺,而後者則是個人對“應當是”或“必須是”等的理想狀態。而只有當現實自我和理想自我達到結合的時候,人才能達到真正的自我實現(self actualization)(見圖-1)。圖-1、理想自我、現實自我與自我實現羅傑斯主張,人格的成長在於充分實現理想自我與現實自我之間的和諧,而兩者之間的沖突會導致人的心理失常和不協調。羅傑斯還主張,心理咨詢的本質就在於最大限度地肯定和鼓勵來詢者,不斷強化其自我狀態的協調,幫助來詢者充分實現自我的完善。由此,人格完善就需要個人對自我的成長有明確的目標,並規劃自己的最佳性格組合。比如說,平時,有的人太自卑,太敏感,不喜歡這壹點,非常想變得自信、隨和起來。這當中他的現實自我就是自卑,理想自我就是自信。那麽,他唯有不斷地與自己做鬥爭,才能終有壹天達到自我的人格完善——做壹個不自卑、不敏感,從容自信的人。這絕不是壹朝壹夕的功夫,而是需要日積月累的努力。美國著名社會心理學家庫利曾提出壹個“鏡中之我”(the looking-glass self)的理論,“鏡中之我”就是指人是通過觀察別人和自己行為的反應而形成自我意識,完成自我評價的。每個人都是另壹個人的壹面鏡子,通過他人對自己的意見和態度,可以反觀自身,形成自我的觀念。在想象別人對自己是好感還是厭惡,認為自己是驕傲還是謙卑時,他必然會做出改進,以期達到與對方的協調。“鏡中之我”標誌著壹個人能夠把自己視為壹個對象,站到別人的角度看自己。自我判斷、評價與別人的評價越接近,說明壹個人的自我意識越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