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仲永》的節奏劃分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壹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譯文: 金溪百姓方仲永,世代以耕田為業。仲永長到五歲的時候,不曾見過書寫工具,有壹天忽然哭著要它們。他的父親對此感到詫異,借鄰居的書寫工具給他,仲永立刻寫了四句詩,並且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他的這首詩把贍養父母、和同壹宗族的人搞好關系作為主題,傳送給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指定物品讓他寫詩他能立刻完成,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觀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對此感到非常驚奇,漸漸對他父親以賓客之禮相待,還有的人用錢求取仲永題詩。他的父親認為這樣有利可圖,每天帶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仲永學習。 我聽說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我跟從我的父親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裏見到他,他已經十二三歲了。讓他作詩,寫出來的詩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了。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再次到舅舅家,問起仲永的情況,回答說:“仲永的才能已經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說:仲永的通達聰慧、領悟能力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資,遠遠地超過壹般有才能的人。最終成為壹個平凡的人,則是因為他後天的教育沒有達到要求。像他那樣天生聰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尚且要成為平凡的人;現在那些不是天生聰明,本來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後天的教育,想成為普通人也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