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行政法規包括:《總會計師條例》、《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內容。
其中,《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主要規定了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的構成、編制和對外提供的要求、法律責任等條文。它是對《會計法》中有關財務會計報告的規定的細化;《總會計師條例》主要是對單位總會計師的職責、權限、任免、獎懲等壹系列的規定。
除《會計法》外,中國還制定有《中華人民***和國註冊會計師法》等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為了規範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加強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制定的法律。
會計行政法規是國務院制定的規範會計領域從業人員及行業的會計法律關系的法律規範。
基本內容:會計行政法規是指由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即國務院制定的、調整經濟生活中某些方面會計關系的法律規範。會計行政法規制定的依據是《會計法》,會計行政法規的效力僅次於會計基本法。
如國務院發布的《總會計師條例》、《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會計行政法規通常以條例,辦法,規定等具體名稱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