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什麽是爵士樂?”
曾有人問著名的爵士樂大師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爵士樂究竟是什麽?”,他回答說:“如果用語言來答復,妳就壹輩子也明白不了。”
壹般地說,爵士樂都是二拍子的,每小節兩拍或四拍。這種二拍子的節奏背景在低音部始終存在,使得爵士樂有壹個穩定的、規律的節奏基礎。在節奏性低音的上方,則是重音位置不規則的旋律、和聲和對位聲部,它們慣常使用的切分音效果與規律的低音聲部之間形成了強烈的對比。
在爵士樂的曲調中,除了從歐洲傳統音樂、白人的民謠和通俗歌曲中吸取的成分之外,最有個性的是“布魯斯音階”(關於這種音階的結構,我們將在有關布魯斯的部分專門介紹),而爵士樂的和聲可以說是完全建立在傳統和聲的基礎之上,只是更加自由地使用各種變化 *** ,其中主要的與眾不同之處,也是由布魯斯 *** 帶來的。
爵士樂在使用的樂器和演奏方法上極有特色,完全不同於傳統樂隊。自“爵士樂時代”以來,薩克斯管成為銷售量最大的樂器之壹;長號能夠奏出其他銅管樂器做不到的、滑稽的或是怪誕的滑音,因而在爵士樂隊中大出風頭;小號也是爵士樂手偏愛的樂器,這種樂器加上不同的弱音器所產生的新奇的音色以及最高音區的幾個音幾乎成了爵士樂獨有的音色特征;鋼琴、班卓琴、吉他以及後來出現的電吉他則以其打擊式的有力音響和演奏 *** 的能力而占據重要地位。相反,在傳統樂隊中最重要的弦樂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的地位相對次要壹些;圓號的濃郁音色在管弦樂隊中是很迷人的,但是對於爵士樂隊來說,它的氣質太溫順了,幾乎無人使用。在管弦樂隊中,每件樂器在音色和音量的控制上都盡量溶入整體的音響之中,在爵士樂隊中卻恰恰相反,樂手們竭力使每壹件樂器都“站起來”。
樂隊的編制很靈活,最基本的是兩個部分——節奏組與旋律組。在早期的爵士樂隊中,節奏組由低音號、班卓琴和鼓組成,後來,低音號和班卓琴逐漸被低音提琴(倍司)和吉他所取代,鋼琴也加入進來。在30年代,興起壹種舞曲樂隊,當時稱為“大樂隊”,它有三部分組成:節奏組、銅管組和木管組。節奏組使用的樂器仍然是低音提琴、吉他、鋼琴和鼓;銅管組常見的編制是三支小號和兩支長號,但這個數目並不固定;木管組通常由四五支薩克斯管組成,每個人都兼吹單簧管或是別的木管樂器,如果編制是五支薩克斯管,壹般是兩支中音、兩支次中音、壹支上低音。還有壹種商業性的(有時也稱為“甜美型”、“旅館型”等等)的樂隊,編制與“大樂隊”差不多,但薩克斯管往往全部用次中音的,木管組會較多地使用其它的樂器(如長笛、雙簧管),有時還加上三四個小提琴,在商品錄音帶中經常可以聽到這類樂隊的音響。
與傳統音樂比較而言,爵士樂的另壹大特征是它的發音方法和音色,無論是樂器還是人聲,這些特征都足以使人們絕不會將它們與任何傳統音樂的音色混淆。這些特殊之處大多來源於用樂器或人聲對美洲黑人民歌的模仿。如果我們有機會聽到真正的黑人田間歌曲和靈歌,就會發現那些由粗嘎到圓滑、由窒悶到響亮、由刺耳到柔美、由野蠻到抒情的大幅度的變化是多麽地富有特色、動人心魄。而在爵士樂中,更加入了非歌唱的吼聲、高叫和 *** ,突出了這種感覺。除此以外,特殊的演奏和演唱技巧也是造成特異效果的重要手段,在這些技巧中最常用的是不同於傳統觀念的顫音。我們知道,所謂顫音是音高(有時也可能是力度)的有規律的變化造成的;比如小提琴上的揉弦,就是利用這種變化而產生富有生命力的音響效果。爵士樂中的顫音是有變化的,變化的方向壹般是幅度由窄到寬,速度由慢到快,而且常常在壹個音臨近結束時增加抖動的幅度和速度,更加強了這種技巧的表現力。同時,在壹個音開始時,爵士樂手們會從下向上滑到預定的音高,在結束時,又從原來的音高滑下來。所有這些變化都是無法用樂譜來詳細記錄的,有經驗的爵士樂手都熟練地掌握了這壹類的方法、尤其是這種觀念,他們可以根據不同的旋律或伴奏音型將這些效果“制造”出來。因此可以這樣說:由於即興的傳統和技巧的個人發揮,爵士樂是由作曲家和樂手***同創造的。受過傳統教育的音樂家之所以很難表演爵士樂,就是因為他們沒有培養出這樣的特殊的音樂觀念。如果我們細心地比較壹下真正的民間歌手和受過正規訓練的歌手演唱同壹首民歌的差別,對此中的含義就會有壹個更直觀的概念。
從爵士樂誕生之初,它就吸引了眾多的轉業作曲家。1920年,美國指揮家保羅·懷特曼組織了壹支著名的樂隊,將改編的爵士樂作品帶進了音樂廳。這種新潮流引起了許多“嚴肅”的爵士樂愛好者的激烈反對,然而,正是從這以後,爵士樂在美國和歐洲家喻戶曉,受到廣泛的歡迎。格什溫的《藍色狂想曲》在這時誕生,為這部作品配器的人就是懷特曼樂隊的作曲家格羅菲。按照手稿上的記錄,寫這部作品只用了三個星期,演出後幾乎是立即引起轟動。歐洲作曲家也有許多以爵士樂為基礎或是受爵士樂影響的作品,例如:德彪西的鋼琴曲《醜黑怪步態舞》(1908)、《遊吟詩人》(1910)、《怪人拉維納將軍》(1910);拉威爾的小提琴奏鳴曲中的慢樂章(布魯斯);斯特拉文斯基的《11件獨奏樂器的雷格泰姆》(1919)、《士兵的故事》(1918)、《黑木協奏曲》;欣德米特的《室內樂第壹號》(作品24,無調性)和鋼琴組曲(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