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貨物方面
烏拉圭回合有關貨物的談判可以分為兩個內容,壹是關於關稅減讓的談判;二是關於規則的談判。
②服務方面
過去關稅與總協定只涉及貨物領域,服務不屬於關稅與總協定多邊體制的管轄範圍,因此,許多國家在服務領域采取了不少保護措施,明顯制約了國際服務的發展。為了推動服務的自由化,在烏拉圭回合談判中,發達國家提出將服務業市場準入問題作為談判的重點,經過8年的討價還價,最後簽署了《服務總協定》(英文縮寫GATS),並於世界組織成立的1995年1月1日正式生效。
③知識產權方面
烏拉圭回合知識產權談判組於1991年12月提出了《關於與相關的知識產權括對冒牌貨的協議》(英文縮寫TRIPs)。該協議經過討論修改後,在烏拉圭回合結束之際被各國接受而成為正式協議。該協議明確了知識產權國際法律保護的目標和動機;擴大了知識產權保護的範圍,加強了相關的保護措施;強化了對仿冒和盜版的防止和處罰;協議強調對反競爭行為和歪曲的控制;協議規定了對發展中國家提供特殊待遇的過渡期安排;最後協議還規定了與有關的知識產權機構的職責,以及相互之間合作的安排。知識產權協定是烏拉圭回合壹攬子結果的重要組成部分,所有世界組織成員都受其規則的約束。
④多邊貿易體制
突破原有的議題,根據國際貿易發展的需要,達成《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通過建立貿易組織,取代“1947年關貿總協定”,完善和加強了多邊貿易體制,為執行“烏拉圭回合”談判成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這是“烏拉圭回合”取得的最突出的成果。
2、簡述
1986年9月在烏拉圭的埃斯特角城舉行了關貿總協定部長級會議,決定進行壹場旨在全面改革多邊貿易體制的新壹輪談判,故命名為“烏拉圭回合”談判。這是迄今為止最大的壹次貿易談判,歷時7年半,於1994年4月在摩洛哥的馬拉喀什結束。談判幾乎涉及所有貿易,從牙刷到遊艇,從銀行到電信,從野生水稻基因到艾滋病治療。參加方從最初的103個,增至談判結束時的123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