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s的三種意思:
(1)作名詞時意思是“女士,小姐,年輕未婚女子”;
(2)作及物動詞時意思是“想念”;
(3)“錯過;漏掉”。
讀音:英[m?s],美[m?s]。
第三人稱單數:misses;復數:misses;現在分詞:missing;過去式:missed;過去分詞:missed。
擴展資料
詞義辨析
miss,lose,mislay這三個動詞都有“丟失”的意思。其區別是:
1、lose語氣較強,是常用語,指偶然遺失東西,而且暗示永遠失去。用作及物動詞時,後面常接錢財、物品、機會等名詞。
2、miss意義專壹,指人們察覺到東西已經丟失,含有可能找回之義,可以用作不及物動詞,也可用作及物動詞,其賓語可以是名詞、代詞、動名詞或從句。
3、mislay指把某物放在想不起來的地方,也可作“遺失”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