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的制度,是黨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也是馬克思主義認識論和群眾路線在黨的生活和組織建設中的運用,最早由列寧提出。
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貫徹民主集中制,創新和改進領導方式,提高黨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能力,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國家根據自己的綱領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組織起來的統壹整體。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壹意誌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的局面。
主要內容
馬克思、恩格斯早在建立***產主義者同盟和第壹國際的時侯,就把民主和集中相結合的原則作為同盟和國際組織的活動方式的基本準則,並在實踐中加以堅持和實行。列寧在建設俄國布爾什維克的過程中,進壹步發展了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思想,1905年第壹次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科學概念。
2022年10月22日,二十大通過的《中國***產黨章程》規定,堅持民主集中制是建設必須堅決實現的六項基本要求之壹。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它既是根本組織原則,也是群眾路線生活中的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