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敘文中代詞指代的對象要順著作者行文的脈絡去找。“‘萬歲’他們都拍掌歡呼起來。”這句話前面有這麽壹句:“圍著看的也是壹群中國人。”因而有的同學就誤以為拍掌歡呼的“他們”指的是“圍著看”的“壹群中國人”,實際上是指講堂裏看時事影片的日本“愛國青年”。因為他們沒有註意“萬歲”前邊壹句話:“在講堂裏的還有壹個我。”言外之意是,講堂裏除了“我”壹個中國人外,其余都是日本“愛國青年”。再看看下文:“這種歡呼,是每看壹片都有的,”可見,拍掌歡呼的不是來自影片上“圍著看”槍斃的“壹群中國人”,而是來自講堂裏看影片的人。
“他們也何嘗不酒醉似的喝采”中的“他們”指代“圍著看”槍斃的“壹群中國人”,指麻木的中國人。
“那時那地”到底指何時何地?有的同學認為是指在中國“閑看槍斃犯人”的時候,實際是指在仙臺講堂裏看時事影片時。為什麽會出錯呢?因為他們沒有註意“那時那地”的“那”字是遠指代詞。如果指在中國閑看槍斃犯人時,應該用“這”字,懂得這壹點,就會從前文找到正確答案。
“我的意見”指學習醫學,走科學救國的道路。“變化”指的是棄醫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