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意思是:允許當官的放火胡作非為,不允許老百姓點燈照明。指有權有勢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為,老百姓卻連正當活動也要受到限制。
出自宋·陸遊《老學庵筆記》卷五:“田登作郡,自諱其名,觸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於是舉州皆謂燈為火。上元放燈許人入州治遊觀,吏人遂書榜揭於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譯文:田登做州官時,自己規定要避諱他的名字,誰誤犯了他的名字就生氣,吏卒大多因此挨板子。於是人們不得不把“燈”叫做“火”。
正月十五擺設花燈,允許民眾進城觀看,吏卒書寫告示,公布在集市上:“本州依照慣例,放火三天。”所以就說:“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就是來源於此。
擴展資料:
關於田登的故事:
北宋時,有個州的太守名叫田登,為人心胸狹隘,專制蠻橫。因為他名“登”,所以,不許州內的百姓說到任何壹個與“登”同音的字。說到他這個忌諱,還真有些來歷……?
蒲田村,壹個依山傍水的村莊,方圓幾千裏,山、塘、田、地……樹木茂盛,水清田肥。這些地方,大多都歸村上的富翁“田百萬”所有。這個老地主——田百萬,雖家中良田萬傾,但身邊卻無壹子。
於是,他到處花重金請風水,請高人蔔卦。到了40歲時,終於得了壹個兒子,視他為掌上明珠。算命的說:“晚年得子,必定升官晉爵,金銀財寶滾滾而來。”於是,他為兒子早日登科、做官,壹步登天,就取名叫“田登”。
田登,出生的時候早產,大大的腦袋,兩只極小極小的鼠眼,往上兌,眉不清,目不秀,身材矮胖。從小頑劣,又是出自富豪之家,便總是欺負小朋友,而小朋友們也常常拿“凳子”取笑他。
他受不了這個氣,便向他爹田百萬說:“他們都拿‘凳子’取笑我,我長大當官以後,壹定要讓所有人都不說這個字。”?
田登當官後,命州內的百姓不許說與“登”同音的字,要用某字來代替——花園裏的燈心草叫做開心草,燈臺、燈罩、燈籠得叫亮托、遮光、路照,太守出門登車得說駕車,就連吹捧太守“登峰造極”也得說“爬峰造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