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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山東共青團的歷史 簡介 做手抄報用

山東團的建設,是在山東處於北洋軍閥政府的黑暗統治時期。受新文化運動和“五四”愛國運動的影響,馬克思主義開始在山東傳播。1920年11月21日,濟南成立進步的青年學術團體——勵新學會,成員22人,多數是省立第壹師範和省立第壹中學的學生。1921年9月,王盡美(濟南第壹師範學生)、 鄧恩銘(濟南省立第壹中學學生)從上海參加中國***產黨壹大回來,在濟南建立讀書協會性質的組織----馬克思學說研究會,成員56人。“勵新學會”和“馬克思學說研究會”是在山東創建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的地方組織準備。

1922年5月,王用章、滕沛昌列席黨的“壹大”開幕式歸來, 在濟南“馬克思學說研究會”的集會上,宣傳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的創建。同時,直屬黨的中***濟南獨立組建立,7月,改為中***濟南地方支部。在中***派來的陳為人(陳蔚英)的協助下,由中***濟南地方支部主持,著手創建社會主義青年團的地方組織。同年9月16日,在陳為人的主持下,舉行濟南地方團的成立大會。由王復元、王象午、吳容滄(吳慧銘、吳雨農)任濟南地方團支委書記部負責人,並設經濟部和宣傳部。1923年8月,賈乃甫任團濟南地方執委委員長,並代表濟南地方參加團的二次代表大會。1924年7月起,團濟南地委設組織部、宣傳、農工、學生、婦女等部門。1925年2月,李耘生任團濟南地方執委書記。1926年7月團濟南地委轄23個團支部,青島、淄博、青州、壽光、廣饒、淮縣、煙臺、高密、曲阜、臨朐、冠縣、齊河、高苑等地方團組織相繼成立。1926年7月,***青團山東區委建立, 統壹領導濟南、青島、等全省團組織。林禮周、關向應先後任書記。

1927年8月至1937年7月的土地革命時期,山東處於國民黨和軍閥韓復渠的反動統治下,***青團與***產黨壹樣,處於秘密的地方活動狀態,團的省級領導機構多次受到破壞。1927年8月,建立***青團山東省委。1928年上半年,轄東昌(今聊城市)、平原、德州、淄博、廣饒、壽光6個團縣委;魯豐、山大(在濟南)、高唐、青島、青州、 太安、 東平、蒙陰、鄆城、菏澤、淮縣、諸城、高密14個特支。1927年8月至1929年7月,顧作霖、劉壹夢、宋占壹、徐寶鐸先後任團的領導人。1929年4月,1930年2月,團省委兩次被破壞。1930年8月, 中***山東省委執行李立三“左”傾冒險主義,成立各級行動委員會,並設青年秘書處。到1931年底期間,***青團沒有了單獨指導系統,由黨的省委代行團省委和各級團的領導職權。“九·壹八”事變後,團的領導機構恢復,但因團員人數較少,故稱作山東特委。1932年1月至1933年7月,姚第鴻、張德芳、孫善帥、 宋澄先後任團山東省特委書記。1933年3月、7月,團山東特委機關兩次遭破壞。1935年2月,在***青團青島臨時工委的基礎上,在青島建立***青團山東工委,同年四月,團省工委又遭破壞。1935年2月至4月劉宜昭任團山東省委工委書記。1936年11月1日,中***中央作出《關於青年工作決定》,決定“根據改造青年團及其組織形式”,至1946年12重新建團,在此期間,山東沒有青年團的組織。1937年7月抗日戰爭爆發後,中國***產黨在山東各地發動抗日武裝起義。1939年後,抗日戰爭過程中,建立了青年抗日的群眾性組織——青年救國會。抗戰勝利後,“青救會”改名“民主青年聯合會”(簡稱青聯)。1946年11月5日,中國***產黨發出<<關於建立民主主義青年團的提議>>,責成各中央局、分局試驗建團。山東省青聯選擇濱海地區莒南縣金溝官莊試驗建團。1946年12月24日建立了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山東省第壹團支部,書記紀培福。至1947年底,全省42個縣和山東大學、省支前委員機關、淄博聯中、濱海中學、濱北中學等學校、以及壹些工廠、醫院,由黨委或青聯(黨內為青委)進行了建團試驗。省和地區未建立團的領導機構,少數市縣建立團市、縣委。1949年元旦,中***中央正式發布<<關於建立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的決議>>,確立了團的性質。至此,山東普遍開始建團。1949年3 月,在濟南建立青年團山東籌備委員會(同年9月,改稱青年團山東省工作委員會,簡稱:團省工委),劉導生任書記,魯光、杜前任副書記。1949年9月統計,全省團員8萬余人,配備團的專職幹部3786名。

第二節 建國後團的組織機構

1949年12月,山東全省有團地委15個,團縣委150個(各區直屬在內)、區1397個。根據團中央建團決議及有關規定,參考華東局青委編制,規定編制方案及幹部配備情況如下:青年團省工委,規格正廳,尚未定編,配備幹部160人(含團校、 青年社 、劇團、文印在內),機關設團省工委正副書記2人,有組織部、直屬委員、宣傳部、青婦部、青工部、青農部、調研室、學生工作部、秘書處9個部處室。 膠東區幹部編制1943人,實有333人;渤海區編制1444 人,實有1170 人; 魯中南區編制1926 人,實有1202人;淄博編制147 人,實有61人;昌濰編制341人,實有201人; 濟南市編制162人,實有169人;徐州編制102人,實有86人;全省***已配備團幹部4975 人,按編制計劃尚缺127人。分局青委、分局組織部關於加強省直機關團組織的編制做出決定:(1)省直屬團工委7--9人, 須3--5人專職;(2)省直以下壹級團工委3--5人,須3人專職,書記應配相當於縣委副書記質量幹部。

1950年4月,團省委增設軍體部,5月撤銷青婦部,1951年8月增設統戰部。

1954年,隨黨委整編,各級團地委編制均作了緊縮與調整:團省委機關85人;全省12個團地(特)委編制11人;130個團縣委,編制5 人。 幹部配備:團省委正副書記3人,團地委正副書記27人,團縣委正副書記225人。1957年,再次調整後,團省委軍體部並入宣傳部,機關幹部80人,全省團縣、市委編制均11人,較以前減少34人,1960年12月團省委恢復軍體部。

1962年,按國家編委下達的編制方案,結合我省實際,5 月整編後團省委機關設8個部室,74人編制。8月省編委批準團省委機關設7個部室,70人編制。1964 年團省委學校部、少年部合並為學少部。

文化大革命後,1973年,團省委恢復工作,機關設組織部、宣傳部、青工部、青農部、學校部和辦公室五部壹室,行政編制59人,實有37人,事業編制21 人。全省近93%的基層組織開始恢復活動。

1978年,團的十大召開結束了十幾年團的工作壹無章、二無綱、三無團中央的局面,全省團的幹部配備較1977年增長14.2%,團省委機關有66人。

1979年,團中央要求各地參照1962年國家編委確定的編制方案盡快配齊團幹部。團省委機關較1978年增加2個部(統戰部、軍體部),行政人員67人。 同年軍體部改為文體部。

1980年11月省編委批準將團省委軍體部改名為文化體育部。12月,團省委辦公室的行政科單列,定編15人,外加省青少年教育辦公室。

1981年6,明確了團的地區委員會是團省委派出機構,壹般7--9人。 經批準團省委機關定行政編制76人(外加單列的青少年教育辦3人),實有72人, 設六部壹室。

1982年,根據團中央(81)19號文件精神,團省委機關增設少年部。

1983年,根據團中央精神,經批準團省委機關改五部二室,定編65人(含省青聯、學聯編制)。8月機構改革後,團省委青工部和青農部合為工農部,文體部合並到宣傳部,增設青年工作研究室,***五部二室,設正副書記5人。9月團省委制定了<<各部室人員和職責範圍>>,同時規定團委不設黨組,派出機構不稱團工委,而稱委員。

1984年1月經批準團省委機關行政編制70人, 並按團中央要求單設少先隊工作委員會(少工委)。3月省委組織部轉發了團省委<< 關於在農村政權體制改革中加強區、鄉團委班子建設的報告>>。12月團省委恢復少年部。

1985年,魯發19854號文, 對我省高校團的專制幹部配備做出規定:在校團員500人以下的。團委配團的專職3人;500--1500人的配備4人;1500-- 2000 人的配5人;以後每增加壹千人,相應增加壹名團的專職幹部。經批準團省委機關行政編制增至73人。青運史研究室在省團校增編5人,單列在團省委。1986年2月增設對外聯絡部,9月設立機關黨委,11月文體部撤銷。

1989年,經批準,團省委機關人員結構比例為:幹部66人工人8人, 可配正副書記5人,正副部長(主任)15人,正副主任科員與科員辦事員暫按1:1比例。事業單位幹部與工人配備比例按1:10掌握。據魯編198988號文,8月, 團省委增設權益部,撤銷對外聯絡部,統戰部改成統戰聯絡部。

1990年,要求地市級團委配備幹部15--50人,其中正副書記3--4人,設7個部室;團的地區委員會壹般不少於15人;團縣(市、區)委應配幹部9--15人;省、地、市直機關規定設團委的要配專職團委書記。鄉鎮、街道團委應配備專職團幹部1- -2人;高校團幹部應按魯宣發19854號文規定配備; 同時規定企業的團幹部應不低於青年職工總數的0.4%.

1993年成立山東省青少年事業服務中心,為隸屬團省委的副處級事業單位,承擔實施以救助貧困地區失學少年為宗旨的“希望工程”和“未成年人”保護和宣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