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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李臯傳》翻譯及賞析

《舊唐書·李臯傳》 原文: 李臯,字子蘭,曹王明玄孫。少補左司禦率府兵曹參軍。天寶十壹載嗣封,授都水使者,三遷至秘書少監,皆同正。多智數,善因事以自便。奉太妃鄭氏以孝聞。 上元初,京師旱,米鬥直數千,死者甚多。臯度俸不足養,亟請外官,不允,乃故抵微法,貶溫州長史。無幾,攝行州事。歲儉,州有官粟數十萬斛,臯欲行賑救,掾史叩頭乞候上旨,臯曰: “夫人日不再食,當死,安暇稟命!若殺我壹身,活數千人命,利莫大焉。”於是開倉盡散之,以擅貸之罪,飛章自劾。天子聞而嘉之,答以優詔,就加少府監。臯行縣,見壹媼垂白而泣,哀而問之,對曰:“李氏之婦,有二子:鈞、鍔。宦遊二十年不歸,貧無以自給。 ”時鈞為殿中侍禦史,鍔為京兆府法曹,俱以文藝登科,名重於時。臯曰:“‘入則孝,出則悌,行有余力,然後可以學文。’若二子者,豈可備於列位!”由是舉奏,並除名勿齒。改處州別駕,行州事,以良政聞。征至京,未召見,因上書言理道,拜衡州刺史。坐小法,貶潮州刺史。時楊炎謫官道州,知臯事直,乃為相,復拜衡州。 初,臯為禦史覆訊① ,懼貽太妃憂,竟出則素服,入則公服,言貌如平常,太妃竟不知。及為潮州,詭詞謂遷,至是復位,方泣以白,且言非疾不敢有聞。 《舊唐書·李臯傳》 譯文 譯文: 李臯,字子蘭,是曹王李明的玄孫。少年時補官擔任左司禦率府兵曹參軍。天寶十壹年(752)嗣承王位,授職都水使者,三次升遷官至秘書少監,都與正職俸祿相同。他多智謀,善於利用事機使得辦事方便。侍奉太妃鄭氏恭敬體貼,憑著孝順而聞名。 上元初年,京城幹旱,壹鬥米價值數千錢,百姓死亡很多。 李臯估計俸祿不足以養活全家,屢次申請調任外官,朝廷不答應, 李臯就故意觸犯壹點小罪,貶職溫州長史。不久就代理溫州知州。當年農業歉收,溫州官倉存有官米幾十萬斛,李臯準備用來救濟災民,官府屬員不敢奉行,叩頭請求李臯等候皇上的旨意,李臯說道:“ 壹個人壹天不吃兩頓就會死的,哪裏有時間上報! 如果犧牲我壹人,能救活數千人的性命,那就太好了!”於是打開州倉放糧賑濟,並以擅自開倉放糧的罪責,派人飛馬上奏章自請處罰。皇上知道以後不但不怪罪,反而優詔嘉許他這樣做,並加少府監職銜。李臯到屬縣巡視時,看見壹位頭發花白的老婦在路旁哭泣,李臯十分同情地溫言詢問,老婦哭訴道:“本人是李氏婦人,有兩個兒子,壹名李鈞,壹名李鍔。 在外做官二十年不曾回家壹次,老婦窮得活不下去了! ”當時鈞任職殿中諸禦史,鍔任職京兆府法曹,都是以文章考取高科,很有名望。李臯慨嘆道:“‘入則孝,出則悌,行有余力然後可以學文。’像他們兩個這樣為人豈能置身於列卿之間?”因此上奏章彈劾,兩人壹並被除名永不錄用。李臯改調處州別駕,代理知州,在任上政績斐然而聞名四方。不久就被征召到京城,壹時之間尚未及召見,李臯便上書論述為政之道,遂外放為衡州刺史。又因小事違犯了法度,降調潮州刺史。當時楊炎正好貶謫到道州,他清楚地知道李臯的情況,等到楊炎當了宰相,就重新任命李臯為衡州刺史。 起初,李臯的案件被禦史審查時,李臯唯恐太妃擔憂,從府中出來時穿平民服飾,回府以後仍穿官服,言談笑貌壹如平日,太妃竟壹無所知。降調潮州則謊稱升遷,到這時官復原職了,才哭泣著告訴太妃以往的經過,並且說道,不是很重大的事,孩兒不敢稟告,恐母親掛念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