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的立案數額為兩千元以上,六十元是不可以立案的。但被騙700元可以按照治安案件處理,即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壹千元以下罰款。
立案是準確評價社會治安形勢和進行正確決策的重要依據,立案是司法統計的重要內容。正確地執行立案程序,就能夠及時、準確地掌握各個時期和各個地區刑事案件的發案情況,分析研究某地某時犯罪的動向、特點和規律,總結工作經驗,采取相應的措施,預防和減少犯罪的發生,更有效地同犯罪行為作鬥爭。
立案有利於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正確、及時地立案,是對犯罪行為的受害單位或公民控告犯罪的正義要求的支持,是對合法權益的有力保護。同時,正確執行立案程序,嚴格把握立案的法定條件,可以保證無辜的公民不受刑事追究,切實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壹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壹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