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媽在醫院接受訪問,她說:“阿梅壹直有司機有車給我用,幾年前要續牌,沒有給我,我家沒有車要打的。遺囑說照顧我有優質生活,每個月有十萬生活費、兩個工人壹個司機,但匯豐這樣折磨我,搞到身體虛弱,走路都沒有力氣。”據遺囑內容顯示,主部份寫明梅媽的優質生活,附件是將兩幢海外物業贈給劉培基(原名劉啟),阿梅的三名甥、侄各獲每年十萬元教育基金。
圖為:梅艷芳的母親 梅艷芳的歌迷陪伴梅母
梅媽未過上女兒遺囑所講的“優質生活”
之前法庭頒令梅媽每月只獲二萬元以下租金津貼,現居跑馬地的寓所今年1月租約期滿,梅媽說:“我壹件阿梅遺物都沒有,只有她小時候的衣服褲子同初出時的首飾,我不會丟,不會放棄。”
歌迷Eva說:“看了阿梅遺囑,最主要受益人是梅媽,匯豐連續7個月沒有給生活費,梅媽先找律師爭取,有人在庭上說所有喪禮是她給,但我們看了銀行文件,質疑這件事,13萬美金喪禮費用是由阿梅遺產取出來。”梅媽聽到老淚縱橫,Eva眼紅紅說:“不清楚為什麽法庭判梅媽要住500呎地方,也不可以有阿梅遺囑所講的優質生活,照顧媽媽百年終老,他已經91歲,作為母親,遺物還沒有見過!”
梅艷芳去世時留下價值約3000萬至3500萬港元的資產,隨著香港房價上漲,其遺產至今被認定升值到港幣近1億元。據悉,梅艷芳在遺囑中載明,將名下位於倫敦與香港房產留給劉培基。劉是梅艷芳最好的朋友之壹,從1982年起負責梅艷芳的服裝設計工作,包括梅艷芳葬禮上的白色旗袍也出自他手。
圖為:梅艷芳糼時照片 梅艷芳留下了多少資產
梅艷芳家庭背景
梅艷芳家中兩兄壹姐,她排行最小。梅艷芳的父親早逝,其母獨力供養四名子女,全家僅靠母親經營破舊的“錦霞”歌舞團維持生計,家境十分窘困。小小年紀的梅艷芳深受影響,四歲半便與姐姐在香港荔園遊樂場登臺表演,從此與舞臺結下不解之緣。
少時家境窘困的梅艷芳從小與姐姐梅愛芳壹同登臺演出,兩姐妹四處登臺彼此照顧,感情非常深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