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立危險化學品檔案
企業應對所有危險化學品,包括產品、原料和中間產品進行普查,建立危險化學品檔案。
2 對化學品分類
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其產品、所有中間產品進行分類,並將分類結果匯入危險化學品檔案。
1.生產企業的產品屬危險化學品時,應按GB 16483和GB 15258編制產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並提供給用戶。
2.采購危險化學品時,應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不得采購無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的危險化學品。
3 編制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生產企業應設立24小時應急咨詢服務固定電話,有專業人員值班並負責相關應急咨詢。沒有條件設立應急咨詢服務電話的,應委托危險化學品專業應急機構作為應急咨詢服務代理。
5 進行危險化學品登記
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對危險化學品進行登記。
6 危害告知
企業應以適當、有效的方式對從業人員及相關方進行宣傳,使其了解生產過程中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活性危害、禁配物等,配置個人防護用品以及采取的預防及應急處理措施。
7儲存和運輸
1.企業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儲存、出入庫安全管理制度。危險化學品應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以下統稱專用倉庫)內,並按照相關技術標準規定的儲存方法、儲存數量和安全距離,實行隔離、隔開、分離儲存,禁止將危險化學品與禁忌物品混合儲存;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應當符合相關技術標準對安全、消防的要求,設置明顯標誌,並由專人管理;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應當進行核查登記,並定期檢查。
2.企業的劇毒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單獨存放,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企業應將儲存劇毒化學品的數量、地點以及管理人員的情況,報當地公安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企業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安全管理制度,規範運輸、裝卸人員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