誌願者(Volunteer)聯合國定義為“自願進行社會公***利益服務而不獲取任何利益、金錢、名利的活動者”,具體指在不為任何物質報酬的情況下,能夠主動承擔社會責任而不獲取報酬,奉獻個人時間和助人為樂行動的人。
誌願者也叫義工、義務工作者或誌工。他們致力於免費、無償地為社會進步貢獻自己的力量。 誌願工作是指壹種具有組織性的助人及基於社會公益責任的參與行為,其發展可追溯至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福利主義擡頭導致各國政府支出崩塌,發展義務工作以解決社會上不勝負荷的需求。
擴展資料
誌願服務精神提倡誌願者欣賞他人、與人為善、有愛無礙、平等尊重,這便是友愛精神。誌願者之愛跨越了國界、職業和貧富差距,是沒有文化差異、沒有民族之分、不論高低貴賤的平等之愛,它讓社會充滿陽光般的溫暖。
如無國界醫生,他們不分種族、政治及宗教信仰,為受天災、人禍及戰火影響的受害者提供人道援助,他們奉獻的是超國界之愛。1999年10月15日,無國界醫生組織因“壹直堅持使災難受害者享有獲得迅速而有效的專業援助的權利”而獲得當年的諾貝爾和平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