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7天沒有回復,可以默認處理。但如果問詢函中的相關問題難以解決,可以向交易所申請延期回復披露。但如果上市公司未能在問詢函回復時間內作出有效的披露回應,且未向交易所申請延期,那麽上市公司將被出具警示函。
問詢函是指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披露的壹些文件有所懷疑,所以發出問詢函,上市公司需要回復。其功能是通過詢問和回復的過程,充分了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實性。
關註函和問詢函的區別:
1,出現的時候條件不壹樣,這個時候上市公司的東西也不壹樣。問詢函壹般是以公告的形式發出,有時甚至連這封信都沒看到。
2.關註函不要求強制回復,問詢函要求回復。
3.至於對上市公司股價的影響,關註函是壹種問候,屬於正常的問候。不能說好不好,對股價影響不大,當然不是更好。而問詢函不是,只有在違規狀態下才會收到,所以等於是壹種利空消息,在股價短時間內有壹定回調,遇到市場環境不好的時候,這種利空消息更明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五十三條
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本公司的證券,不得泄露該信息,不得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本法另有規定的,通過協議或者其他安排持有或者與他人共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適用本法。內幕交易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