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被告人潘文與鄧雙軍、唐星星(另處)夥同被告人張鐘、李書崗、伍剛、熊永軍、李繼業、郭輝等人籌集毒資欲販賣毒品。鄧雙軍聯系被告人廖發能、曉打和玉坎膽(另處)等人購買毒品、槍支彈藥,將毒資交給廖發能轉交曉打,曉打通過玉坎膽購買毒品。
2月20日以89萬元的價格購買毒品60塊、手槍壹支、彈夾2枚及子彈。
2月22日以61萬元的價格購買毒品20塊,曉打與廖發能約定於2月23日交貨。期間,鄧雙軍、潘文安排唐星星、張鐘、伍剛、李書崗、熊永軍等人駕駛車輛從昆明前往景洪,準備將毒品運至湖北。
2月23日17時許,曉打邀約被告人沙二、查思將毒品運送到約定的橡膠林中交給廖發能,廖發能騎摩托車準備將毒品運回景洪,途中發現有人跟蹤遂將毒品丟棄在路邊的草叢中逃離現場。公安民警在草叢中查獲毒品可疑物20塊,凈重10998克。隨後在景洪嘎灑轉盤附近抓獲沙二、查思。
同日18時許,公安民警在景洪市某小區11棟3單元601室內對鄧雙軍、潘文等人實施抓捕。抓捕過程中,民警柯占軍與鄧雙軍發生搏鬥,被告人潘文持槍向柯占軍的腹部開槍,鄧雙軍向柯占軍頭部開槍,民警柯占軍經搶救無效犧牲。鄧雙軍逃跑時被民警當場擊斃,潘文逃離現場。民警從某小區11棟3單元601室內查獲毒品可疑物60塊,凈重32217克、制式手槍1支、子彈23發。
2月24日淩晨2時許,查緝民警對從景東駛往南澗方向的雲S39XXX吉利牌轎車實施例行檢查時,發現兩個提包,內裝有大量毒品,該車及駕乘人員有重大涉毒嫌疑,查緝民警遂依法將車上的3名涉案人員帶至縣公安局進行審查。經檢查,兩個提包內裝有毒品冰毒16包,計重22.4千克。
目前,3名涉案人員已被南澗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進壹步偵辦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