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業在稅收上的概念和小微企業略有不同。
主要標準是什麽?
2019、1、65438年10月至2021、12、31,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同時滿足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員不超過300人、總資產不超過5000萬元三個條件。
綜上所述,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無論采取查賬征收還是核定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均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企業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總機構和各分支機構的從業人數、資產總額和年應納稅所得額,根據總數判斷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 *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壹款所說的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不限制或者禁止的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壹)工業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2)其他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