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企業信息預錄入
需要提供信息
1.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國家稅務登記證(副本)、進出口經營者登記表或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報關單位註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企業主要管理人員(即表格1填寫的所有人員)、企業卡持卡人、運營商卡持卡人身份證復印件。
3.取得報關員資格的人員應攜帶《報關員資格證書》和《報關員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4.具有外匯核銷資格的人員應攜帶《外匯書寫人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加蓋公章的1號和2號表格(可直接從制卡中心索取或從GATT“入網程序”欄目下載)。
6.代理人的介紹信和身份證原件。
處理步驟
信息輸入
攜帶上述所有資料到電子口岸分中心進行企業信息預錄入,企業攜帶上述資料到當地相關海關部門進行企業信息預錄入。
(二)錄入後領取《中國電子口岸網絡用戶資格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
(三)審批
持登記表到企業所在地的技術監督局、工商局、國稅局進行審批。
外管局開戶備案。
所需信息:
出口備案
(1)出口收匯核銷備案申請書;
(二)進出口經營者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
(三)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4)企業法人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5)自理報關單位註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外商投資企業應提供外匯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7)企業IC卡、運營商卡。
進口備案
(1)加蓋公司公章的申請書;
(二)進出口經營者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
(三)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4)企業法人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5)外商投資企業需提供外匯登記證。
註:以上材料的所有復印件必須加蓋公章。
外匯賬戶開立:
(1)進出口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
(二)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3)企業法人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4)加蓋單位公章的申請書;
辦理出口退稅稅務登記證
所需信息:
(1)出口退稅登記表兩份(國家稅務總局涉外分局索取)
(2)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及其復印件
(3)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及復印件
(4)自理報關單位註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五)《進出口經營者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
7.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備案。
(1)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復印件
(2)自理報關單位註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進出口經營者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