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企業註冊地和辦公地能不在同個地方嗎?
公司要在註冊地址以外的地點開展經營活動,必須先設立分支機構。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 增值稅納稅地點: (壹)固定業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壹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很明顯,對於國稅來說,只要妳的公司辦公地和倉庫在同壹縣(市)的,可以在公司辦公地交納增值稅; 至於地方稅問題,如果在辦公地已經交納,那麽倉庫那邊是不應該再交,因為稅不重征,妳可以讓妳現在的地方主管稅務機關(他們已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等)出面協調,按照問題中的情況,妳公司辦公地與妳的倉庫應該在在同壹縣(市),都屬於同壹縣(市)的地方稅務機關管轄,不同區征稅都是同壹縣(市)的收入,問題應該不是很大。二、法律對於公司註冊地和辦公地址的規定
理論上不可以,法律規定經營地址和註冊地址必須壹致,如經營地址和註冊地址不壹致,需向工商部門申請異地經營備案或申請分公司備案。但實際操作中,大部分都是“異地”,壹般沒有投訴或者舉報就不會有問題,工商也不會來幹涉。註意:是不是在壹個工商管轄區都壹樣,只要註冊地址和實際經營地址不壹致就有這樣的問題三、如果遇到公司註冊地和工作區該怎麽辦?
到法院打官司到註冊地法院;仲裁可到註冊地也可到辦公地勞動仲裁委員會。不在註冊公司辦公可以嗎?根據上文可知,這是可以的,法律對該問題並沒有進行強制性規定。即使不在註冊地辦公,也是需要辦理各種手續的,這是為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當然雖然從理論上是不可以在其他地方進行辦公,但這僅限於理論。上述內容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希望您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