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 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日(和身份證上的壹致),住址,聯系電話
2、被申請人:單位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職務,聯系電話
3、申請請求:寫明當事人想要通過仲裁得到的或者達到的目的1、2、3、4列出來
4、事實與理由:
當事人什麽時候到單位上班、工資多少、勞動合同約定等情況,然後寫單位有什麽違法行為侵犯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等。
此致
某某市某某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
勞動合同的解除具有以下特征:
1、被解除的勞動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勞動合同;
2、解除勞動合同的做法必須是在被解除的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奏效之後、尚未全部履行之前進行;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均有權依法提議解除勞動合同的請求;
4、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兩方商量解除勞動合同,能夠不受勞動合同中商定的終止要求的限制。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流程:
1、勞動者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3、勞動者辦理工作交接。
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如下: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綜上所述,公司給發了辭退通知書,不同意辭退理由,可以不用簽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
第壹、二款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系親屬喪葬補助費:死者年齡在十周歲以上者,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壹個月的二分之壹;壹周歲至十周歲者,為平均工資壹個月的三分之壹;不滿壹周歲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