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法二:業主、承包商和中介機構
1、業主
業主是指既有進行某種工程的需求,又具有工程建設資金和各種準建手續,是在建築市場中發包建設任務,並最終得到建築產品達到其投資目的的法人、其他組織和個人。他們可以是學校、醫院、工廠、房地產開發公司,或是政府及政府委托的資產管理部門,也可以是個人。在我國工程建設中常將業主稱為建設單位或甲方、發包人。
市場主體是壹個龐大的體系,包括各類自然人和法人。在市場生活中,不論哪類自然人和法人,總是要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同時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其中,企業是最重要的壹類市場主體。因為企業既是各種生產資料和消費品的銷售者,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的提供者,又是各種生產要素的購買者。
2、承包商
承包商是指有壹定生產能力、技術裝備、流動資金,具有承包工程建設任務的營業資格,在建築市場中能夠按照業主的要求,提供不同形態的建築產品,並獲得工程價款的建築業企業。按照他們進行生產的主要形式的不同,分為勘察、設計單位,建築安裝企業,混凝土預制構件、非標準件制作等生產廠家,商品混凝土供應站,建築機械租賃單位,以及專門提供勞務的企業等;按照他們的承包方式不同分為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在我國工程建設中承包商又稱為乙方。
3、中介機構
中介機構是指具有壹定註冊資金和相應的專業服務能力,持有從事相關業務執照,能對工程建設提供估算測量、管理咨詢、建設監理等智力型服務或代理,並取得服務費用的咨詢服務機構和其他為工程建設服務的專業中介組織。中介機構作為政府、市場、企業之間聯系的紐帶,具有政府行政管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此種情況下誕生的造價通等建材詢價網站,此類網站的誕生也大大地方便了造價信息的查詢。發達市場的中介機構是市場體系成熟哥市場經濟發達的重要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