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綠燈制度設置的目的包括維持交通秩序、保障人身安全。
交通信號燈是指揮交通運行的信號燈,壹般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交通信號燈分為:機動車信號燈、非機動車信號燈、人行橫道信號燈、方向指示指示燈(箭頭信號燈)、車道信號燈、閃光警告信號燈、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信號燈。
在十字路口,四面都懸掛著紅、黃、綠、三色交通信號燈,它是不出聲的“交通警察”。紅綠燈是國際統壹的交通信號燈。紅燈是停止信號,綠燈是通行信號。交叉路口,幾個方向來的車都匯集在這兒,有的要直行,有的要拐彎,到底讓誰先走,這就是要聽從紅綠燈指揮。
紅燈亮,禁止直行或左轉彎,在不礙行人和車輛情況下,允許車輛右轉彎;綠燈亮,準許車輛直行或轉彎;黃燈亮,停在路口停止線或人行橫道線以內,已經繼續通行;黃燈閃爍時,警告車輛註意安全。
紅綠燈控制方法:
1、交叉口交通信號控制機均按事先設定的配時方案運行,也稱定周期控制。壹天只用壹個配時方案的稱為單段式定時控制;壹天按不同時段的交通量采用幾個配時方案的稱為多段式定時控制。
2、感應控制是在交叉口進口道上設置車輛檢測器,交通信號燈配時方案由計算機或智能化信號控制機計算,可隨檢測器檢測到的車流信息而隨時改變的壹種控制方式。
3、把交通系統作為壹個不確定系統,能夠連續測量其狀態,如車流量、停車次數、延誤時間、排隊長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