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流程:
壹、辦理失業證須帶如下證件:
1、身份證原件;
2、戶口簿原件;
3、小壹寸相片2張;
4、各類人還需要出具以下證明材料:畢業證書、學校證明、退學證明、解除勞動關系證明、《職工勞動手冊》、本人檔案、工商部門發給的證明、解除掛靠關系證明、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失業證明等。
二、辦理程序:
1、各類人員到所屬社區居委會、學校、單位等出具領取失業證的證明;
2、到本街道辦證大廳壹樓出具有關的證件、證明,經街道社區服務中心審批、蓋章、辦理《失業證》;
3、《失業證》年審只須帶1—4項證件及原《失業證》直接到街道辦理。
4、《失業證》遷街的須到原所屬區街辦理失業人員關系轉移介紹信(收回原失業證),再帶1—4項證件到現街道辦理。
三、註意事項:
由於《失業證》要上網登記,為確保信息準確,請辦證本人親自辦理。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領取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2年的,領取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3年的,領取8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4年的,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領取1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以後每遞增1年增加1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10年以上的,領取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對自謀職業的失業人員,可將其應享受的失業保險金壹次性付給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