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21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試卷滿分的50%。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合格標準為60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合格標準為50分;《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6個專業類別)合格標準均為60分。
溫馨提示:成績公布後,人員名單在廣東人事考試網和各地市考試機構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內,接受社會監督和群眾舉報,凡因考生信息失實的,壹經核實,均按人社部第31號令處理,取消考試成績。公示期結束後無異議的,即為合格人員。
二建考試條件:
1、考二級建造師需要具備壹定的條件,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與管理工作滿兩年。
2、具備其他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5年。
3、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與管理工作滿15年。
2002年12月5日,人事部、建設部聯合印發了《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111號),這標誌著我國建立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的工作正式建立。該《規定》明確規定,我國的建造師是指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專業技術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