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職工代表巡視檢查的原則
第壹條為貫徹落實黨的全心全意依靠職工群眾辦好企業的指導方針,深入開展廠務公開工作,充分發揮職工代表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作用,保障職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權利,根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等法律法規,總結集團公司職工代表巡視檢查工作的經驗,制定實施辦法。
第二條職工代表巡視檢查是指由工會或職代會專門工作委員會職工代表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同級機關工作進行檢查、對基層工作進行巡視的民主管理工作制度。集團公司和各二、三級單位及所屬企業都要建立健全職工代表巡視檢查工作制度。
第二章巡視檢查人員的組成
第三條由各單位抽調部分同級優秀職工代表組成職工代表巡視檢查團,並按照不同系統劃分若幹巡視檢查組。
第四條巡視檢查人員中要有黨政管理人員、工會幹部、專業技術人員、生產壹線工人、勞模和女職工代表,具有廣泛的代表性。
第五條各單位亦可根據本單位實際,組織專業技術方面的職工代表就某項職工關心的熱點問題,開展巡視檢查工作。
第三章巡視檢查的內容
第六條巡視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職代會決議的貫徹落實情況;
集體合同履行情況;
職工代表提案辦理情況;
勞動法律法規執行情況;
安全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項目實施情況;
改革和生產經營的重點、難點和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熱點問題;
同級機關部門工作情況。
第四章巡視檢查的方法與步驟
第七條采取綜合性巡視檢查和專題巡視檢查相結合的方法。綜合性的巡視檢查活動(包括檢查機關),集團和分廠在同級職工代表大會屆期內至少組織壹次,三級單位職工代表的巡視檢查由各二級單位自行規定。專題巡視檢查圍繞本單位生產經營的重點和職工反映的熱點問題,由同級工會組織職工代表每年進行壹次。
第八條工會委員會負責制訂職工代表巡視檢查活動方案,提出巡視檢查的內容和要求,組織職工代表開展巡視檢查活動。對巡視檢查工作工會與黨政協商壹致,形成***識。
第九條工會組織參加巡視檢查的職工代表學習、了解和掌握巡視檢查的任務及其重點、方法和步驟。
第十條巡視檢查采用聽取匯報、現場察看、資料查閱、召集職工座談和跟綜檢查相結合的方法,分別深入到有關單位(部門)和現場進行巡視檢查,對聽到和看到的問題進行分析或提出質詢。
第十壹條被巡視檢查部門和單位要認真做好迎檢準備,積極配合,按巡檢團(組)要求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第十二條在巡視檢查中發現問題,職工代表有權督促被巡檢單位盡快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三條巡視檢查結束後,巡視檢查團(組)向被巡視檢查部門和單位通報巡視檢查結果,並寫出巡視檢查報告,主送同級工會,抄報同級黨委、行政。
第五章巡視檢查結果處理
第十四條職工代表巡視檢查後,各巡視檢查團(組)要將巡視檢查的結果進行綜合分析,及時發現和樹立對全局具有指導意義的先進典型,總結新鮮經驗,並積極向有關部門推薦。
第十五條要向同級黨政領導及時反映在巡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發現和樹立對集團具有指導意義的先進典型,總結新鮮經驗,並積極向有關部門推薦。同時,還要向同級黨政領導及時反映在巡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帶有傾向性的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辦法適用於集團公司職工代表大會。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集團公司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第十八條本辦法修改權屬集團公司職工代表大會,由工會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