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餐飲發票的印制要求不同專用餐飲發票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指定的企業印制;其他餐飲發票,按照國務院主管部門的規定,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指定企業印制.未經前款規定的稅務機關指定,不得印制餐飲發票。
2、餐飲發票的作用不同專用餐飲發票不僅是購銷雙方收付款的憑證,而且可以用作購買方扣除的憑證;而普通餐飲發票除運費、收購農副產品、廢舊物資的按法定稅率作抵扣外,其他的壹律不予作抵扣用。
餐飲發票是餐飲業業普通發票
1、餐飲服務屬於個人消費,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因為按照財稅〔2016〕36號文的規定,“取得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餐飲服務屬於個人消費,故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餐館是市場經營主體,是有經營能力並依照的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個體或企業。是重要的壹種納稅人類型。有依法納稅的義務。
3、由於餐館壹般以個體經營,沒有規範的財務會計制度和規範賬本,無法準確核算成本,但是仍然在開具增值稅發票。也就是妳所說的只有銷項沒有進項的情況。
法律依據
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所附《營業稅稅目稅率表》中,餐飲屬於第七類:服務業,稅率為5%。 除按照服務收入5%的營業稅外。 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已按原16%、10%適用稅率開具的增值稅發票。